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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要注意哪些问题?

标签:税务筹划常见问题 2018-06-12 72 来源:服务公司

1、 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一式三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前,持委托出口协议,营业执照和国税税务登记证,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机关办理注册退税登记。

3、出口企业退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该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出口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骗税行为暂缓退税,依法终止退税业务的,应当在向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前,清算已退税款,追回多退税款,再持有关证件向原退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退税登记;

5、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的,勒令其限期纠正并罚款1000元;

6、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更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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