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 000 6669

加急咨询:188 1853 5358(可加微)

电话:400 000 6669

全部服务分类
首页 注册公司 记账报税 办理资质 知识产权 更多服务 企业百科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建筑资质常见问题

建筑劳务资质最新标准-劳务资质人员配备要求?

标签:建筑资质常见问题 2018-06-19 645 来源:服务公司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申办劳务企业资质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有: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自2016年开始实施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将旧版中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下的砌筑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模板作业等这些分类标准统统取消,合并为一个即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只要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就可以从事旧版资质标准中的任何一种!

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文章标签:

产品推荐

联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