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 000 6669

加急咨询:188 1853 5358(可加微)

电话:400 000 6669

全部服务分类
首页 注册公司 记账报税 办理资质 知识产权 更多服务 企业百科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影视资质常见问题

影视资质审批具体是如何办理?

标签:影视资质常见问题 2018-06-20 96 来源:服务公司

影视资质审批的办理条件:  

1. 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   

2.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3. 有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   

4. 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需的编剧、制片人或制片主任、导演、摄像、演员等主创人员;   

5. 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项资金;   

6. 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   

7. 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

8. 公司内资300万以上。


影视审批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 办公场地证明。

5. 主要人员材料: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b 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7.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影视审批的基本流程: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3. 主要人员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影视审批资质的材料:

文章标签:

产品推荐

联网备案